本报讯(首席记者赵蕾)更好地推动全省县城标准化建设,按照《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试行)》,省政府日前决定,授予户县、麟游县、旬邑县、合阳县、黄龙 县、定边县、镇巴县、平利县、镇安县、韩城市等10个县(市)为“2014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奖励每县(市)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