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使用假名、通过微信搜索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以谈对象和购买保险为由骗取多名女性信任,趁机诈骗、盗窃对方财物。日前,男子万某因涉嫌诈骗罪、盗窃罪被批捕。

  34岁的万某是陕西蒲城人,2015年春节后来西安没找到工作,就动起了利用微信搜索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专门设局诈骗单身女性和女保险业务员的歪脑筋。

  2015年2月,万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查找到单身女性李某,当得知李某是一名90后外来务工人员时,就将其作为自己的诈骗目标。在成功添加对方之后,万某冒充是在西安各处承包工程的离异大老板,骗取了对方的信任。后他与李某相约见面后,以工地有急事为由,骗得李某900元现金,几天后又以工地出事、家里人生病等为由,将李某的银行信用卡骗到手,多次套现、消费,共骗取被害人23900元,然后销声匿迹。

  在将赃款挥霍一空后,万某又瞄上了保险公司女业务员。针对很多业务员急于拉到保险业务、防范心理较差的特点,通过微信搜索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的办法,着手实施诈骗犯罪。

  今年1月,万某通过微信搜索加了某保险公司女业务员高某,多次称想购买保险,获取了对方信任。3月9日晚,万某和高某相约一起吃饭,期间以“王凯”的假名填写了投保书。餐后离开时,万某突然告诉高某自己的钱包丢失,急需用钱,当场从赵某手中“借走”2000元现金。后高某发现被骗,多次催要未果。

  尝到甜头的万某更是变本加厉,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用相同的手段,找各种理由累计骗取7名女保险业务员现金3.5万余元、苹果6手机2部、VIVO手机1部等。同时,还以谈恋爱的名义,分别骗取、盗窃两名单身女性VIVO和苹果6S、PLUS各一部,并趁机逃之夭夭。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今年3月31日将万某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醒:网络有风险,交往须谨慎。提醒大家在使用微信“漂流瓶”、微博私信等新型网络社交工具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切勿轻易相信网络上认识的朋友。如果涉及恋爱、生意、财产等事宜,更要格外小心,以防人身和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