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力 实习生 马金凤) 11月4日,湖北十堰郧县城关一中1名八年级男生跳楼自杀。郧县教育局回应称,学生系上课不遵守纪律被老师批评后自杀。目前陨县警方已介入调查。

  今日下午,一名知情人介绍说,11月4日上午,学生金某某因不守纪律,被班主任批评后跳楼自杀。目前,涉事班主任仍正常任教。

  郧县教育局安全科一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11月4日,金某某在早自习时看小说,被班主任陈某某发现后批评了几句。上午物理课时他又在课堂上下象棋。10点50分左右,班主任把他和另一名学生叫到办公室批评并要求请家长。10点56分左右,他从办公室出来后,从4楼教室跳楼自杀。

  他介绍说,班主任并未对学生说任何过激话语。“听说金某某父母不常在郧县,孩子借宿亲戚家。”

  陨县城关镇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金某某坠楼自杀的事实,但没有透露具体细节。

  目前,郧县城关一中正在协调金某某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