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成全勃 通讯员 邢山练
盛夏的一天,周至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将一面鲜红的锦旗庄重地送到周至县司法局局长王洁冰手里。这是在感谢该县法援中心历经艰难为某部队周至籍战士的亲属讨回了公道,使这个遭受横祸的家庭得到抚慰。
2014年秋末,秋风带着寒意,将翠绿的树叶无情地扫落,关中大地呈现一片枯黄的景色,但在无垠的田野里呈现出麦苗嫩绿的身姿,成排成行地露出万般生机。
11月29日上午,在108国道周至终南段路上,一位妇女骑着自行车沿公路边前行。突然,一辆满载砂石的红色大货车朝着妇女猛冲过来,瞬间将她轧倒,沉重的车轮从她的腿上碾过,霎时左腿断开,鲜血浸透了裤子,剧烈的疼痛让妇女顿时昏倒过去。司机看到闯下大祸像傻了一样不知所措,过路的人立刻围上来救助,打电话报警,报120急救。不久警车和救护车相继赶到开始紧急抢救、勘查工作。
58岁的妇女是去镇上买化肥的。她高高兴兴地出了家门,顷刻间遭遇惨烈车祸,失去一条左腿。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如天塌下来一样,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乱,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沉痛的深渊。
这个妇女有个儿子,在某部队服役。他得到母亲被轧压的消息,失声痛哭,精神几近崩溃。部队领导立即安排他回家探望。他火急火燎赶到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看望母亲,当他亲眼看到母亲被轧断的腿时悲从心起,摇晃着身子痛哭起来,许久才缓过神来。忠孝不能两全,几天后他忍着悲痛返回军营,投入到紧张的训练中。
转眼一年过去了,因为给母亲看病家财耗尽,陷入贫困的家庭不得不打官司,诉讼费和律师费也缴不起。部队政治部向周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致电致函,请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周至县司法局法援中心主任张荣福立即给予援助,迅速展开调查、搜集证据,代写诉状、出庭诉讼。
2015年7月30日,周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张荣福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现场勘查记录、司法鉴定报告等材料作了缜密的雄辩,法庭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主张,为军人家属挽回了相应的损失。
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官司胜诉了,军属的心灵得到抚慰,也让服役的儿子卸下思想负担,安心于部队国防建设。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中心工作人员又及时代为申请执行、及时催促执行。2016年7月,赔偿款60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