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权钰玮 陈浩 韩林)前不久,渭南一名11岁女孩路过一家书画店,被店主以做游戏为名实施了性侵。7月6号,这名店主被检查机关批捕。

  记者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6月3号,年仅11岁的女孩小乐乐放学回家,在途经渭南育红路东段的时候,她被一家书画装裱店的书画所吸引,于是便走进了这家书画店。

  渭南市高新区崇业路派出所民警沈毅:“店主和小乐乐交谈过程中,然后心生歹念,将小乐乐骗到那里面的套间,以做游戏为名,然后对小乐乐实施了强奸行为。”

  事发第二天,女孩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警后,辖区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兵分两路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寻找犯罪嫌疑人田某的行踪,最终在田某家中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供认了对女孩实施性侵的犯罪事实。据了解,田某今年40多岁,是一名书画爱好者。

  渭南市高新区崇业路派出所民警沈毅:“7月6日,经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批准,这位店主已涉嫌强奸罪被我局依法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