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咸阳彩虹西区派出所辖区一康姓女子因怀疑其夫刘某与辖区申某有染,随报假警借警察之手将门打开,以证实自己的幻想和猜测。康某视法律为儿戏,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