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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石喻涵)昨天下午,打开陕西高院的微信公众号,映入眼帘的是80张醒目的照片,下面还有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等信息。这些人不是社会名人,也不是先进典型,而是不履行法律义务的80名“老赖”。其中,仅一人就欠款达3000万元。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明明欠钱,却死赖着不还。无奈之下,很多欠款不还的案子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尽管如此债务人还是不还钱,于是便由法院出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就遇到了头疼的“执行难”问题。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谭爱华分析:“客观地说,‘执行难’问题成因比较复杂,包括多种原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这类案件在执行实践中占到一定比例,诸如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等案件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的情形比较多。“这类案件实际上属于‘执行不能’,不能划入‘执行难’的范畴。”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逃避、规避执行。“常见的比如外出躲债、转移财产等,而且新的逃避、规避形式不断翻新,层出不穷。这类案件是我们在解决执行难方面需要重点解决的。”谭爱华说,“人民法院在查找被执行财产、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方面,手段和方式上还存在不足。目前,网络查控系统只覆盖了银行、工商、证券等部门,对于被执行人下落,及其他财产形式还只能借助传统方式加以解决,这一点也是我们目前重点推进解决的。”此外,个别案件存在执行不规范,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

  谭爱华肯定地说:“总的来说,‘执行难’最难的还是查找被执行财产、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只要能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案件基本都能执行到位。”

  针对这些情况省高院不久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给出了时间表——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