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高杨 翟育国 何咏辉)最近有市民反映,自己几年前在宝鸡一家汽车4S店进行了旧车置换,4S店答应他将旧车过户。可现在两年时间过去了,不仅旧车没有过户,连4S店的负责人也都没了踪影。

  李先生说,2014年自己用一辆东南V3菱悦加上10万元在宝鸡市的陕西明臻贸易有限公司置换了一辆广汽三菱新劲炫。确认无误之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宝鸡市民李先生:“合同里面说明从今天开始,旧车所产生的费用由4S店负责,我当时提出来过户,他们解释说把旧车卖了才能过户,他说他们把这个旧车一处理,马上就可以卖掉。”

  之后李先生打电话询问4S店,负责人说通过李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已经对李先生的旧车进行了过户。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先生就再没有管这事。直到今年三月底车管所告诉李先生他名下有一辆车没有经过年审,并且违章多次,李先生这才知道自己的旧车根本就没有过户。

  李先生说,前几天在路上正好看到这辆东南V3菱悦在宝鸡市区行驶,他便向宝鸡金台区交警大队报了警。警方出面后将这辆车进行了暂扣。之后他又去找这家汽车4S店,但店里的设施、车辆统统都已经搬走了。打电话、发短信给4S店负责人,也没有得到回复。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陈仓区南环路上的这家三菱汽车4S店,只见空荡荡的展厅,这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负责人这段时间都不在,他们只是在这里看管而已。

  宝鸡市陈仓区广汽三菱明臻店工作人员:“这里面谁都拿不了事,老板没在么。”

  在宝鸡市金台区金陵东路停车场记者见到了这辆车,经查询,从2014年到今年,这辆车一共产生违章70多个,并且今年没有审验,而这些全都记在了李先生名下。

  宝鸡市民李先生:“任何人开出去,产生的(违章)费用,产生的不好的事,交警队第一个先找我,把我已经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上。”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东:“应该来说4S店要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4S店现在已经没有人了,我认为李先生应该到当地的工商局查一下4S店的工商登记信息,看它是不是还在经营,注销没注销,如果没有注销它还有资产,可以拿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起诉4S店,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S4店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