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田鑫 吴瑞生 张敏杰 贾伟宏) 近日,在渭南高新区上班的李女士去银行取款时捡到一个钱包,她将钱包交给银行保安保管,然而保安在转交失主的时候把里面的钱花掉了。

  渭南崇业路派出所民警弥利民:“在值班的时候,我们就接到群众的一个报警求助电话,然后就说是在咱们高新区银行的ATM自动存取款机那捡到一个钱包,报警人说是自己急着要去上班,把这个钱包交给了当时银行这个值班的保安。”

  随后,民警找到银行保安,通过钱包内一张缴费单上的信息,联系到了失主袁女士并将钱包交给了她。

  然而,当袁女士拿到钱包后,却发现里面的两千多元现金不见了,民警得知后就询问保管钱包的银行保安张某是否动过钱包,一开始张某矢口否认, 最终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他终于承认,以为捡到钱包的人将钱包交给自己就不管这事了,而失主又不知情,于是他心怀侥幸将钱包里的两千多元拿走花了。认识到 自己的错误后,张某表示愿意偿还袁女士的现金,并得到了袁女士的谅解。

  渭南崇业路派出所民警弥利民:“所以说也就是给我们公民提醒,遇到这种事情,及时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及时地寻找失主,及时返还失主。”

  失主袁女士:“(我想)感谢一下人家,出来请人家吃个饭,人家也说不用了,非常感谢李姐,还有感谢派出所的民警同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