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原正处级侦查员苏志强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志强在担任定边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榆林市公安局正处级侦查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案件办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