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陕西调查总队获悉,“十三五”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了41.8%,年平均增长9.1%,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6420元,增长到2019年的36098元,增长了36.6%,年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8689元,增长到2019年的12326元,增长了41.9%,年均增长9.1%。

  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收入比逐年缩小。“十三五”以来,陕西统筹区域、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平均快于城镇居民约1个百分点,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5年的3.04:1缩小到了2019年的2.93:1。

  “十三五”以来,陕西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对陕南贫困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财政资金持续倾斜,陕南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得到快速提升,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的年均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关中、陕北的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本报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