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我省在“十三五”末能否全面够格步入小康社会。当前,我省面临水资源缺乏、时空分布不均、局部水污染严重、水循环利用不足等诸多难题,“铁腕”治水正当其时。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为蓝本,《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水十条”)的出台,为破解以上诸多难题,开出了一剂“良方”。
在城镇看“水十条”
——三大环保纲领落地观察之二
本报记者 康传义
进入小暑之后,关中大地开启了“桑拿”模式。
在这样的酷暑里,渭南渭河生态公园成为了家住渭南市临渭区尚景园小区的陆小军休闲避暑的好去处。荷塘、花谷、鱼池,徜徉在这个依渭河自然河道而建的公园里,炎热酷暑顿时烟消云散。“在渭河综合治理之前,这里就是个烂河滩,周围群众还把这里当成了天然的垃圾场。到了夏季,走在河堤上,也能闻到刺鼻臭味。”陆小军说,“现在,家门口的这条渭河,能变得这么干净、漂亮,真是没有想到。”
1 “水十条”陕西咋落地?
不仅是渭河渭南段,如今,随着渭河治理新三年行动的实施,一个集水资源利用与休闲娱乐为一体、人与水和谐相处的关中生态长廊正呈现在人们面前。不仅是渭河,陕西“水十条”立足现状,放眼长远,在国家的引领下,以五年积一小步,十年跨一大步分阶段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渭河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随着陕西武功县东方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老厂77条生产线的整体拆除,集团下辖的21个造纸分厂全部关停。陕西武功县东方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年产值最高时达4亿元,曾是武功县乃至咸阳市的纳税大户。然而,由于建厂时间长,各分厂规模小,设备落后,一度成为渭河水质的重要污染源。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可谓陕西“水十条”一大亮点。陕西“水十条”提出,取缔重污染“10+3”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等十类和皂素、冶金、果汁等三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陕西以秦岭为界,北属黄河水系,南属长江水系。全省因地形、地貌及气候等原因划分为三大板块:陕北、关中、陕南,各区域水资源状况及水环境质量差异明显。陕西“水十条”以国家“水十条”的目标指标为导向,充分结合地方特色把脉治水的关键和重点,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统筹推进全省水污染治理。
近年来,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试点先行并日臻成熟的流域水污染补偿机制、省界流域补偿机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等措施实现渭河三年“变清”的成效令人振奋。陕西“水十条”将把渭河流域的治理重点倾向污染较重的支流、干渠,并大力推进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建设,坚持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巩固提高现有水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渭河、景观渭河、安澜渭河,提升陕西中部水环境质量水平。
以能源开发为重点的陕北属于干旱与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匮乏,同时受空间小、压力大、风险大等因素的影响,水环境管理压力极大,水污染形势亟待改善。陕西“水十条”以渭河治理经验为基础,针对陕北行业分布,细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兰炭、煤气制甲醇和煤焦油加工等重污染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以水环境风险防控为陕北治水的核心与重点。
位于陕南的汉丹江流域水质多年保持优良,肩负国家南水北调的重任。陕西“水十条”提出,在汉丹江流域逐步实施水环境污染考核补偿,充分保障陕南水质安全。同时,为推进陕西关中水系建设,将户县渼陂湖、渭南卤阳湖和西安昆明湖三个湖泊的保护纳入了陕西“水十条”。
2 污水处理厂咋运行?
6月15日,陕西省环保厅对5家企业严重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名列其中。省环保厅在通报中指出:该污水处理厂2016年第一季度,明渠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超标89天和81天。同时,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其中,好氧池污泥膨胀现象严重,二沉池污泥沉降性能差,出水浑浊,污泥流失严重。
省环保厅提出,对榆林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榆林市环保局要启动“按日记罚”;榆林市榆阳区政府要派出调查组进驻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调查超标原因,倒查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污水处理厂不能达标排放的问题,还出现在了宝鸡市污水处理厂。4月14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指出:宝鸡市污水处理厂排口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69和9.55毫克每升,虽较2015年10月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177.5毫克每升和氨氮40.335毫克每升大幅下降,但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仍超标0.38倍,由于排水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高,直接影响下游卧龙寺断面达标。
城市污水处理厂可谓是城市污水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守不住”,势必成为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隐患。为此,陕西“水十条”提出,对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
为加大污水处理力度,陕西“水十条”还提出,污水处理厂要从城市向城镇甚至乡村延伸: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同时,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陕西“水十条”还提出,要通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水质。
3 河流从城市咋流过?
考察陕西的地名,人们会惊奇地发现,竟然很多都与河流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渭南,因在渭河南岸而得名;汉中,因地处汉江中游,故名汉中;咸阳,地处九嵕山之南、渭河之北、山水俱阳,故名咸阳……如今,穿城而过的河流,更是让城市多了一份生机与灵气。
夜幕初降的汉中中心城区一江两岸湿地公园内,人头攒动,大家都在等待着大型音乐喷泉《汉中之歌》的表演。汉中一江两岸办公室工程师闫晓明介绍说,依托汉江所独有的水资源,一江两岸已经逐渐成为汉中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和地标型的城市会客厅。不仅提升了市民的人居环境,还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鸟儿在这里安家,有时甚至可以看到朱鹮的身影。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如今的渭河,也早已经成为了宝鸡和咸阳的城中河。依托渭河而建的渭河公园,也已经成为了宝鸡和咸阳市民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不仅是宝鸡和咸阳,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推进,渭河也即将成为西安和渭南的城中河。
喜水、爱水,并逐水而居,是自古至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准则。只有保水,才能有水,才能用水。因此,陕西“水十条”明确提出,要“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陕西“水十条”同时提出,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渭河、延河、无定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等六条主要河流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