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新明楼派出所接到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移交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民警第一时间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涉案人员钟某(女,27岁,重庆市巫溪县人),在榆阳区古城农贸大市场开一家面店,在生产面条时添加一种无色透明液体,后对外销售。经质检部门质检确定面条内含有甲醛(HCHO),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气味的的刺激性气体,其35%-40%的水溶液通称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保鲜的功能,但其具有致癌和促癌作用。

  据钟某供述,往面条内添加的透明液体是从网上购得,用于面条防腐,延长面条保质期,按照卖家教的勾兑方法和面(十八斤左右的和面水里勾兑大约一饮料瓶盖溶液),然后做成面条销往各大饭馆。

  目前,钟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马悦 实习生 张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