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18日对蒲城县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衰减,个别领导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有些乡镇(街办)和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力,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推进“三转”不彻底,内设机构不到位,部门、镇纪检监察监督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查办案件能力不强;个别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在与企业老板交往中,存在收受钱物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经商办企业;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村干部教育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着不实和谋私的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不自觉、不彻底现象,突击检查多,平时监管弱,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文件多、会议多比较普遍,有的领导干部怕出问题,怕担责任,缺乏激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对华县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工作措施少,力度不大,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查办大案要案较少,工作不够主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问题较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自觉,精文简会不到位,一些部门、乡镇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个别单位管理涣散,工作松懈;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党政领导班子有时对“三重一大”事项听取意见不够,对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缺员严重影响工作。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1月21日对韩城市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门、镇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够强,普遍存在“上热下凉”的现象。部分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有违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有在企业暗中参股或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部分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招标不规范,土地管理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不够严格,仍执行发值班、加班补助费和津补贴的规定,“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会议多,文件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问题还没有杜绝。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进度较慢,部分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政府成立的投资公司兼职;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存在审批把关不严,人事档案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个别镇办干部违反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6年1月4日至28日对洛川县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存在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抓党建投入精力少,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个别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别领导干部承包农村集体土地获取利益,少数村组干部存在搭车乱收费、村务账务不公开、惠农资金发放优亲厚友、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项目没有竣工决算审计等问题。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个别部门和单位存在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下乡用车不规范、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依然存在吃空饷问题,个别干部存在身份造假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8日对黄陵县进行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县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够实,存在上紧下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抓党建投入精力少,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还不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有住房等问题。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单位“三公”经费超支、违规列支。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干部档案和因私护照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档案材料涉嫌造假。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