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南原县委书记雷二虎案开审

  本报商洛讯(记者闫鹏飞)2015年11月12日,商洛市洛南县原县委书记雷二虎受贿一案在丹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二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174万元及价值16.98万元轿车一辆,数额特别巨大,案发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并已全部退还赃款,且有立功表现,庭审中,公诉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护,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山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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