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 实习生张晴悦 张昕)高价出售6位数的QQ靓号,可贪心的菅某并不知足,不到一个月竟又将QQ盗回再次出售。昨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菅某一审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来自内蒙古的菅某硕士毕业后来到西安,在一家网络公司做培训工作。今年5月,在给公司做拓展培训时,大腿不慎被摔成粉碎性骨折,手术花费5万余元,公司迟迟未给予报销,休息在家的他一下子断了经济来源,又不好意思向父母伸手要钱,无奈之下菅某想到了售出自己的QQ号来维持生活开销。

  7月18日,菅某通过网络向外出售其6位数的QQ号。赵某知悉后联系到菅某,两人相约在莲湖区劳动南路的一网吧见面,经过一番商议后决定以6000元价格交易。菅某协助赵某将QQ号安全资料更改,因为赵某的手机已经绑定其他QQ号码,所以没有变更绑定手机号码。

  8月7日,在赵某向菅某支付6000元后不到一个月,赵某发现自己从菅某处购买的QQ号被盗,急忙联系到菅某,菅某谎称自己在外地,对所发生事情并不知情。3天后,赵某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吃惊地发现自己被盗的QQ号又在网上出售,赵某随即报警。警方在接到报警后,通过银行卡的交易信息、网络发帖及双方短信、电话截图等信息锁定了嫌疑人菅某,菅某以涉嫌盗窃罪被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刑事拘留,随后经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菅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菅某的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