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税所长贪小利获刑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谢文境王博 经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扶风县国税局召公镇税务所副所长郭某因受贿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6月,甄某为了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行为,找到郭某寻求帮助。郭某利用其职务之便,为甄某的四家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及日常的税务监管等过程中提供便利,并分七次收受甄某所送的好处费2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0年12月1日,郭某还以税款保证金名义向甄某索要好处费2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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