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县一渡口收费没票据 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不管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在没有桥的地方修建渡口本来是为了方便群众。可在渭河渭南华县段,华县和大荔县的渡口上却出现了只收费,不给票问题。这是怎么回事?来看记者的报道。

  华县一渡口收费没票据 收费人员称:私人收费要什么票?

  10月13号,记者在渭南华县下庙镇采访时,途径渭河一个名叫南解(音“谢”)的渡口。当记者开车到跟前时却发现有一条钢绳横在了路中间。路边的房子出来一位老师傅,他告诉记者要过渡口得交钱。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这越野车过一次20元。

  记者:你这收费是私人还是政府?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私人收费,收的钱归私人嘛。这是私人弄下的,不是国家的。

  记者:建设单位是政府?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这要给人家申报,经过人家批准的,收费政府批准了。

  记者:下庙镇政府让你们收费?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嗯。

  按理说过渡口要交钱也没啥奇怪,可当记者给钱后要求对方给收费票据时,这位老师傅却说没有票。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私人就没有票,不管谁都是这样过浮桥。

  如果是正规渡口,怎么会没有票据呢?就算你是私人建的渡口,不给票据也有偷税漏税的嫌疑。记者看到,在路边房子外墙的黑板上用白色粉笔写了收费价格。其中单人两元,自行车5元,摩托车10元,小车20元,三轮车20元,五轮车30元,六轮车40元等等。还有最后一条是其它车辆面议。这个收费标准是谁定的?依据在哪里?这个渡口到底又是归谁哪个部门管呢?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老师傅说,现在这个渡口是四个人共同投资建起来的,已经三年多了,每天收费多少不一,最近农忙时节,收的钱能多些。

  记者:一天能收多少钱?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收庄稼时候,一天能收八九百、七八百。

  果然,在渡口的不远处,有两个蓝色的牌子。其中一个牌子上写着南解(音“谢”)渡口是由华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时间为2012年,渡口由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由华县地方海事处监督,主管单位是下庙镇人民政府。经营人是卫瑞锋、田长青、独峰德和郝忠州。看来这是个正规渡口,但为何没有收费票据呢?当记者再次从对岸返回时,对方仍然提出要交费20元,但依旧不提供票据。

  记者:你刚才说给票,谁给你票呢?

  华县南解渡口 收费人员:我们这就没有票。你到政府告去!没有票。

  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互相指称对方应负责 物价部门:已介入调查

  这个渡口的收费到底是不是合法的?记者想到既然牌子上写的主管单位是下庙镇人民政府,他们应该可以解释清楚吧。继续看记者的调查。

  华县下庙镇一位副镇长向记者解释说,这个渡口的管理应该归华县交通局下属的地方海事处,他们镇上只负责安全监管,至于是否能够收费,怎么收费,应该问华县交通局。

  随后记者又来到华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渡口最早在2004年就有过一个批文,但现在他们手边没有。至于能否收费,自己也不清楚。

  华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 工作人员:收费这些我们没有参与,当初批的时候,批文我见过一次,没有(提到收费),只是单独写了一个成立渡口。其他啥都没有。

  对于这个渡口到底归谁管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是下庙镇政府管理,他们只是负责安全。记者也刚好在工作人员这里看到华县交通局的一份发文签,内容是以华县人民政府名义发给下庙镇政府的通知,通知说:依据华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10月12日下午在辖区渡口安全检查结果,发现下庙镇南解(音“谢”)渡口浮船三个箱体严重进水,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过往群众及车辆通行安全,防患于未然,现责令南解渡口暂停营运,待渡口运营人对存在问题箱体进行抢修并通过相关部门安检后恢复营运。但记者路过的那天正好是10月13号,但该渡口并没有暂停营运。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是因为这个通知还没有发下去。

  华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 工作人员:现在这文件还没有发下去。

  记者:建设单位是你们交通局?监督单位是华县海事处?

  华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 工作人员:我们也不属于建设单位。

  记者:公示牌上是这样写的?

  华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 工作人员:那路情况条件比较差,在我们这找了多少次,这边找省上、市上争取了一点资金。

  一方面是安全隐患,一方面是收费没票据。记者又来到华县物价局,收费综合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之前的规定,这个渡口应该到物价部门办理相应的收费许可,但他们至今从来没有收到过。现在政府放开了许多收费许可的行政审批,但即便如此,他们的价格公示也应该到物价部门办理。

  华县物价局收费综合股 吴志宝:有收费许可证制度的时候,他们利用国家资源,搞经营性活动,应向政府提交申请文书,实际上我们没有收到任何申请报告。作为市场经营行为,向过往群众收费,必须提供国家正式票据,税务票据、交通票据,这是必须提供的,记者:价格公示呢?作为价格管理方面,不管你搞任何形式经营,都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做好价格公示。

  10月16号,华县物价局回复称华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已经督促华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提供该渡口当初的立项批文并据此判断该渡口的收费是否合法。

  (编辑: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