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修建学校为名非法集资 涉案金额7100万元

  以修建学校为名非法集资2693.4万元,宣称投资金矿开采,诱使374人次签订借款合同,案件涉案金额达7100余万元。昨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这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以修建学校为名非法集资2693.4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5月,刘钊(在逃)指使、安排马鑫与陕西明德技术学校原法人签订协议,出资10万元获得了该学校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刘钊明知明德学校仅在省人社厅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还未在省民政厅办理验资手续,也未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许可,学校根本不能对外从事招生活动,却让马鑫担任明德学校校长,同时联系了西安经开职业学校负责人王国英。

  刘钊经与王国英协商,安排马鑫代表明德学校与西安经开职业学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约定明德学校每年向西安经开职业学校交纳“校园校舍运营管理费”300万元,取得了其部分教学楼、公寓楼和其他校内设施的使用权。后刘钊又向王国英提出要出资收购其学校股权以获得该校的用地和校舍,经过双方协商,让马鑫代表明德学校与王国英代表的西安博爱汉学院(系王国英负责,与西安经开职业学校使用同一土地、校舍)签订了《收购协议》,商定由明德学校出资2.1亿元收购博爱汉学院60%的股权。但协议签订后,刘钊始终未按约支付收购款项,并明确表示没有资金支付,双方收购协议实际并未履行。

  从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刘钊雇佣大量业务员,以购买“博爱学校”的土地及相关教学设施进行办学等名义在居民社区等场所公开宣传,引导群众到西安经开职业学校参观,并虚假承诺给付6%至30%的高息,诱使群众437人次与明德学校签订借款合同,实际集资共2693.4万元。

  宣称投资金矿开采诱使374人次签订借款合同

  2012年5月初,刘钊再次出资从他人处购买获得了陕西厚泽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泽公司)的资质,安排李硕担任厚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经开区凤城二路“第五国际”租赁了办公场所。

  同时,刘钊又联系了金斌斌等融资团队人员帮助其向社会公众集资借款。刘钊还私刻了“户县咬金矿业有限公司”的公章,指令刘鑫假冒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印制了大量《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编造了“陕西户县咬金矿业有限公司为扩大规模,改善陈旧设备”等借口筹措资金,并由厚泽担保公司为借款提供还款保证担保的虚假事实。从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刘钊通过融资团队,假冒户县咬金矿业有限公司诱使群众374人次签订借款合同,实际非法集资共计4033.5万元。

  明德学校、厚泽公司向群众的借款陆续到期后,刘钊指使安排他人以各种名义拖延、拒绝支付本息,直至隐藏、逃窜,人去楼空。后刘鑫、马鑫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刘鑫明知刘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仍然帮助其以集资建校办学、担保投资矿产开发等虚假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欺骗社会公众签订借款协议进行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硕、马鑫等5人则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在逃的刘钊则被全国通缉。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