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敬泽昊) 9月2日,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8月13日发生在汉中市镇巴县渔渡镇的食品中毒事件处理结果。

  当天上午,参加镇巴县渔渡镇小寨村龙洞河小组村民游远寿嫁女宴席的68人,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

  经有关部门调查分析,认定这起农村家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系沙门氏细菌性食物感染所致。既是一起卫生不达标的食源性感染事故,也是一起县、镇食药监管部门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责任事故。

  首先,县、镇两级未严格落实去年下发的《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未对村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家宴厨师组织学习和培训。且渔渡镇基层监管所未按要求对农村家宴厨师全部进行备案,对厨师的健康证审查不严格。

  其次,村信息员蒲应安在已知村民游远寿将举办嫁女宴席的情况下,没有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同时在多人出现多人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后,蒲应安和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黄文斌在已知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上级食药监管部门报告。

  再次,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镇巴县渔渡镇市场监管所在事发3天后才上报。

  最后,镇巴县市场监管局,存在人员分工不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弱化的问题。而渔渡镇市场监管所成立后,镇政府未有效履行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仍独立运行,未实现有效整合。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专干由过去的8人减少为2人,食药监管工作被明显削弱。

  根据相关规定,市县有关部门分别对镇巴县市场监管局进行通报批评;对渔渡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行政约谈;对镇巴县渔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临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临时负责人及监管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同时收回黄文斌300元的上半年工作报酬,以及蒲应安230元的上半年信息费。(编辑:wsx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