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陕西省商洛市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对丹凤县教体局职工邢书祥脱岗21天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在给予邢书祥党内严重警告的同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该局党委书记李宏、纪委书记彭真分别实施诫勉谈话。据了解,商洛市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已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32名党委主要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乡镇党委书记14人。

  去年6月,商洛市出台的《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意见》明确规定,对部门或单位发生腐败问题或严重违纪问题的,全面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党委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划定责任区域,层层传导压力。今年年初,商洛市委以上率下,从市委常委做起,划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县(区)和部门,按季度明确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7月份,11名常委分别深入各自联系点,对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该市纪委还派出四个督察组,分别深入七县(区)对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上半年无初核、无立案的42个乡镇84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逐人进行了约谈。(陈红卫 崔文)(编辑:wsx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