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一天的小伙,起了歪念头。凌晨,他抢走了50多岁邹女士的手提包。

  小伙很快落网,邹女士了解到小伙的悲惨身世后,不仅原谅了他,还借钱买衣服给他送去、她写一份谅解说明给公安局,希望能帮小伙争取到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冒充民警查房被识破

  小伙抢走她的包,夺门而逃

  8月26日凌晨,50多岁的邹女士在台州温岭松门的出租房里休息。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自己的狗叫得很凶。她爬起来,发现门竟开着,一名年轻男子站在门口,显然被狗吓到了。

  “请问你什么事情?”邹女士看对方很年轻,也没把他往坏处想,大半夜造访,肯定有什么事情。

  “我是警察,我是来查查你们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小伙说。

  邹女士是江西人,在温岭打工,常遇到警察上门查证,所以她并不惊讶。

  邹女士把身份证和暂住证拿给他,小伙随便看了下,问还有其他老乡吗,说着他上了楼。邹女士老乡也被吵醒了。

  有个老乡比较谨慎:“警察同志,你们一般查证件,不都是好几个人一起吗?而且也穿警服,你今天怎么一个人还穿便装。可以看看你的工作证吗?”

  小伙慌了,急忙冲下楼,顺势把邹女士推倒,还顺手拿起她的一只手提包,跑了。

  “抢劫啊!”邹女士这才反应过来。她追出去。但50多岁的她,哪跑得过小年轻?

  邹女士当即拨打110。

  了解到嫌疑人的情况

  她给他买衣服买鞋子

  当天下午,邹女士接到松门派出所民警电话:嫌疑人抓住了,来派出所领包。

  邹女士去拿回钱包和手机。一数,钱少了400多——被小伙用掉了。

  想到小伙,邹女士还是一肚子气,她也担心小伙还有同伙什么的在外面,就问起民警。

  “不用担心,他是一个人。”民警说,小伙子姓郭,是1999年出生的陕西人,“他其实也挺可怜,作案时已一天没吃东西。他小时候缺乏家庭温暖,母亲生了他后就走了。案发后,我们联系他父亲,可他说不要这个儿子了。”

  邹女士后来说,听民警一说,她心里的愤怒变成了同情。特别是小郭的家庭环境,引起了她强烈的共鸣。邹女士和前夫离婚多年,一人带儿子长大,儿子还有自闭症,如今30多岁了还要她照顾,“我能理解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孩子的重要”。

  邹女士说,他儿子结过婚,也生了一个孙子,但儿媳最终还是丢下丈夫和儿子走了。

  如今,邹女士一个人要养家,还要照顾儿子和孙子,非常辛苦。就在几天前,房东来提醒她,房租要到期了。

  邹女士平日十分节约,房租都凑不齐,现在又被用掉400多元,更加拮据。

  她从派出所出来,向同事借了些钱,除了交房租,还用余钱买了两套衣服、一双鞋,跑到看守所送给小郭。

  此外,邹女士还给法院写了谅解说明,希望能帮助小郭减轻罪罚。

  信里,邹女士讲到自己的不幸,也表示非常同情小郭,恳请法院能给小郭一个从新改过的机会,“人都会犯错,如果他知错能改,请给他一个机会”。

  轻微刑事案

  获谅解或可和解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加害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并愿意对被害人给予经济赔偿,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国家专门机关或者专业法律人员主持下,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法。推行刑事和解的首要原则是尊重被害人的意愿,保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处理更严重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