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山阳“8·12”突发特大山体滑坡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22日发布通报,已与65名失踪(遇难)人员中58人的亲属签订补偿救助协议,其中50人的救助资金已完成兑付。

  通报显示,截至22日12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签订补偿救助协议58人,已兑付补偿救助资金50人。其中,丹凤县5人、商州区1人、商南县1人、山阳县28人、洛南县1人、镇安县1人的补偿救助协议已全部签订、资金全部兑付到位;柞水县签订协议18人,资金兑付13人;五洲公司签订协议3人。

  记者在山阳县失踪人员家属处看到,此次事故的三方《补偿协议书》明文规定,失踪人员所在县区政府(甲方)和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向每个失踪(遇难)人员家属(丙方)给付救助、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此外,根据一份《承诺书》,在22日前已向家属给付10万元。有家属说已于近日签署协议,首批50万元补偿救助金额已经入账,剩余10万元于22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