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苏静萌)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具体如下:
任命:
张永祥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小明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袁辉根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晓雯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付栋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蒋蒙蒙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小芸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张博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谭爱华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付栋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蒋蒙蒙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博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小芸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马咏春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巩树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志平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广田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咏春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志平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