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嘉)截至4月底,在前期向省疾控中心预拨3亿元疫苗紧急购置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已向省医保局拨付医保基金专项资金11.4亿元,用于支付疫苗采购费用。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疫苗和接种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截至4月底,在前期向省疾控中心预拨3亿元疫苗紧急购置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已按疫苗接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省医保局拨付医保基金专项资金11.4亿元,用于支付疫苗采购费用,确保我省后续接种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