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艾莉)3月4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办民生实事 向市民报告”系列新闻发布会医疗保障专场,西安市医保局局长张军介绍了2020年西安市医保改革惠民情况。记者了解到,2020年西安市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680余万城乡参保居民实现“同城同待遇”。同时,全年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16亿元,纳入医保救命救急好药总数也增至98种。

  据介绍,2020年西安市三项国家试点持续释放红利。一是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继续发力,3批112种中选药品和2种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先后在西安落地执行,可为群众节约医药费用11.06亿元。调整西安市属公立医疗机构908项、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1048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西安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实现“零差率”销售;二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DRG付费在6家试点医院模拟运行,配套政策改革实现231种病种按病种付费、17种按床日付费、11种日间手术付费,确保了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最大价值;三是开展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2020年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16亿元,为群众“保命钱”竖起了安全屏障。

  据记者了解,在2020年有更多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其中,纳入医保救命救急好药新增28种,总数增至98种;重特大医疗疾病救助病种新增肝癌、白内障等15种病种,总数增至37种;年花费在150万元左右的戈谢病和庞贝氏病两种罕见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特药定点医药机构由城六区扩展到13个区县及西咸新区全覆盖,总数达46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增加63家,总数达156家,实现与全国3.7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与咸阳、杨凌、安康、汉中4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计赔付17.27万余人次,赔付总资金5.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