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号,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第10天。

  记者从西安交警高速大队了解到,交警分别在沪陕高速玉山立交、西汉高速鄠邑东立交、西临高速零口立交、西禹高速高陵北立交设置了4处管控分流点,对国Ⅲ及以下过境柴油货车进行引导,指挥车辆经过西咸北环线高速(G30N)、榆蓝高速(G65E)等西安市周边高速公路,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过境通行。

  据了解,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以来,高速交警引导货车8000余辆次。在2018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安高速交警联合交通、环保部门在绕城高速曲江服务区、汉城服务区及西临高速临潼服务区开展联合检查,对违反《公告》的柴油货车进行处罚。

  19号以来,高速交警检查登记货车700余辆次,处罚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6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