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大哥,我是个军人,我现在急需用钱,可以跟您抵押借点钱吗?”男子田某某、祝某某冒充军人获取信任,用假“军用望远镜”向市民骗钱,近日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分获刑罚。
2018年3月25日12时许,被告人田某某、祝某某二人,由祝某某驾驶一辆哈弗H6汽车到西安市未央区一村小学门前,田某某着迷彩服并用假名“王春波”向被害人刘某某称自己是军人,因战友母亲住院急需用钱,愿将“军用望远镜”抵押给其借钱。
在获取刘某某信任后,田、祝二人得款6400元,并交给其8台“军用望远镜”。随后,二人驾车离开并将刘某某微信拉黑,所得赃款二人用作消费。
当年12月7日11时许,田某某、祝某某二人又“故技重施”,由祝某某驾驶汽车到新城区某广场处,田某某着迷彩服自称军人且急需用钱,向被害人王某某兜售“军用望远镜”,王某某信以为真后,给其微信转款500元购买了1台望远镜。后田某某又以其连长过生日需要用钱为由,表示愿将“军用望远镜”抵押给王某某借钱,后抵押给王某某17台“军用望远镜”得款4000元。二人驾车离开后,也将王某某微信拉黑,所得赃款用作消费。
警方破案后,从二被告人处查获迷彩服、望远镜、指南针等物品。经核实,上述物品均系二被告人从市场购买。
该案随后由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祝某某、田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