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李伟)西安日前举办“不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宣传活动,倡议广大群众春节期间“不放炮”。2017年12月1号修订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等六个行政区域,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它区县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的范围。对违规销售、违规燃放等行为,处于30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