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郎俊琴 通讯员 梁增强)今天(5月12日),记者从咸阳机场公安部门获悉,一位市民在咸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升放无人机,被机场巡视人员发现后被依法行政拘留。 机场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无人航空器,一旦被发现会面临追责,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刑事责任。

  无人机给民用航空带来安全隐患

  近年,国内多个机场净空保护区屡屡遭遇“低慢小”航空器入侵,无人机频繁升空成航空安全“杀手”。针对无人飞行器频频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公安部和民航局分别制定法律、法规,并严密防范措施,严格处置要求。

  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升放无人机、孔明灯、风筝、气球和对空照射等,并明确了相关处罚细则。早在今年春节期间,咸阳机场与空港新城执法局就回购销毁了2000余个孔明灯。

  孔明灯、风筝、无人机、气球均在管控内

  咸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北至咸阳市礼泉县、南至西安市草滩、东至泾阳县、西至兴平市,共计约1100平方公里。按照规定,净空保护区内严禁升放孔明灯、风筝、无人机、气球等“低慢小”升空物。

  目前,咸阳机场持续在净空保护区内周陵、底张、北杜等3个重点街办区域开展“走村入校”净空保护知识宣传活动,并对接机场周边空港新城、街办及所辖村委会,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对周边“低慢小”升空物进行动态监控。

  机场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航空安全不是儿戏,使用无人航空器务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一旦被发现会面临追责,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