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民尤女士向本报反映,7月30日晚19时,自己受好友之邀开车来到位于西安市体育馆东路的陕北民歌大舞台剧场附近准备观看演出时,由于临近演出开始,路边停车位已满,周围也无明显禁停标志,便在并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将车停在了临近的南郭路西段路南边。

  晚上21:50演出结束后,正当尤女士和观众一同走出剧场准备驾车离开时,却发现南郭路两边停的车辆全被贴上了白色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粗略一数大概近三十多辆车都被贴了单。该告知单显示尤女士的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56条,违法停车时间为7月30日19:05,违法地点为南郭路,并于3日后15日内到该区所辖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询问在此纳凉的附近住户后尤女士得知,这里每到周五和周六晚上19:00-22:00,恰逢陕北民歌大舞台每周演出时段,交警都会出来对此路段路边停靠车辆进行违停贴条,每周都能贴数十辆车。

  尤女士认为西安交警在晚上出来执法,选择每周五和周六19:00-22:00对这一路段的违停贴条,缺乏人性化执法,有“钓鱼执法”之嫌。尤女士表示既然每周都会有违停,都会有交警贴条,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西安交警部门为什么就不能针对这个地段这个时段,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对停车区域进行合理规划调整,而只知道一味地开罚单呢?目前,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50万辆,而正规停车位只有60余万个。也有市民认为,白天车辆流动性大,适合停车的地方还比较好找,但进入夜晚,车辆基本都处于停驶状态,停车问题就显得格外突出,因此希望西安交警部门能够考虑允许夜间在一定时间内,人行道上可临时停车,给车主予以方便。

  (宋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