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将加强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就餐人员较多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凉菜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为重点环节,禁止集体用餐单位采购、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味等,严禁超负荷经营。 (记者 秦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