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蕾)全面推进市属开发区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开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昨日,西安市纪委召开会议,拿出专门意见,对开发区纪工委机构编制、职能职责、干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西安市纪委副书记周建德介绍,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后,开发区纪工委是市纪委的派驻机构,和开发区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将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

  纪工委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有6项,包括督促开发区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等,要求发现重要问题向市纪委及时报告。

  同时,经市纪委批准,还将初步核实反映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违犯党纪案件。必要时,还可直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线索进行纪律审查。

  干部管理方面,纪工委书记实行交流任职,在同一开发区任职满5年的,应采取跨区域跨岗位方式进行交流。后勤保障方面,纪工委的工作经费在开发区预算中单列,干部的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由开发区负责管理,工资福利等享受同级同等待遇。

  目前,其他11个区县改革工作也在推进,年底前可实现“全覆盖”。另外,市级部门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市编委会批复文件明确了“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的标准和要求办。“凡是文件明确要求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干部配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都要严格兑现、配备落实到位,绝不能‘跑冒滴漏’、变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