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结婚怀孕生子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西安东郊的潘女士现在已经怀孕四个半月了却一直都开心不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西安康复路做服装生意的潘女士和丈夫徐先生已有两个孩子,2013年10月潘女士第二次怀孕剖腹产生下了一个男孩,根据相关政策,在做剖腹产手术之前,她签订了同意结扎的单子,并在陕西省妇幼保健医院做了绝育手术。
潘女士:做完节育手术之后,我老公签完字之后过去,(医生)啥东西都没有说,(医生)也建议了,刚好我也两个小孩了,(医生)建议了,我顺便就做了。
第二个孩子出生后,潘女士一直处在哺乳期,没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异常,直到上个月,潘女士感到时不时恶心,乏力,于是她到西安交大二附院进行了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自己竟然怀孕了,B超显示腹中胎儿已有四个多月。
潘女士:我说怎么可能会怀孕呢,(医生)说孩子在你肚子里长着呢,很正常,很健康的一个宝宝。我自己一听,吓懵的感觉。这孩子在我肚子里已经四个多月了,现在都有感觉了,他都会胎动了,一想起来我就特别难受。
得知这一消息后,全家人慌了神,让徐先生最担心的是,妻子生第二个孩子时,是剖腹产,现在孩子快两岁了,妻子再度怀孕,腹中胎儿无论生下来还是引产,都对妻子身体伤害太大。
徐先生告诉记者,发现妻子怀孕后,他找到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要赔偿,并写了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医院答应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可是等了一个多星期,徐先生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妻子再次来到医院,院方给了妻子一份关于此次医疗争议的答复,徐先生看到后火冒三丈。
徐先生:就给个单子说我们这不属于医疗事故,就是正常的,做了节育手术也能怀孕,我说我们还做这个节育手术干啥。现在孩子已经四个多月了,现在要是做掉的话,对大人的身体肯定很有影响。
多次找到陕西省妇幼保健院未果,徐先生对于医院的态度表示很不理解。潘女士的肚子现在是越来越大,她告诉记者她很着急,她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了。 院方回应:节育手术后仍怀孕并非医疗事故,
专家:为防意外术后两年内应复查
那么潘女士进行节育手术后又再次怀孕,究竟是不是因为手术不成功?而下一步他们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接着来看。
今天(9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潘女士家中。他的丈夫徐先生告诉我们,虽然第三个孩子是意外怀上的,但一旦生下来就是超生。考虑到实际情况,他们已经决定让怀孕四个多月的妻子接受引产手术。
徐先生:我的两个孩子的户口,都上在我(安徽)老家的,我老家在三年前有过类似的,生了三个小孩的,当时的罚款的力度是14万,然后现在的力度我不知道多少,但是我也承担不了。
但徐先生表示,既然妻子在医院做了节育手术,现在却怀孕甚至需要引产,医院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徐先生:我希望医院能承担我媳妇,在孕前(期)检查的费用,然后再是引产手术的费用,然后相应的给点补偿,误工费、营养费,还有对我媳妇的人身伤害,这个费用我希望他(医院)能承担一些。
随后,记者来到两年前为潘女士进行节育手术的医院。院方的医患关系投诉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潘女士和徐先生的投诉和赔偿要求后,医院的专家委员会就此事进行讨论,处理以书面答复为准。也就是说院方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无违反诊疗常规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不支持经济赔偿”。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另一家医院的妇产科专家,专家表示女性进行节育手术后,的确有再次怀孕的可能,只是概率较低。
陕西省人民医院产科主任王亚琴:我们人体的再生功能是非常微妙的,加上还有各种的因素,比如线结扎以后吸收非常快,另外还有炎症啊,总体来讲在全世界来讲就有0.2%的复通率。
专家表示,为了防止意外,女性进行节育手术后最好在一到两年内进行复查。
陕西省人民医院产科主任王亚琴:在一到两年内要看看功能是否恢复了,另外伤口是否愈合了,最简单的就是做一个B超下的输卵管造影,如果输卵管结扎以后也有部分人发生宫外孕,这样也能对这部分做一个预防。
而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给潘女士的书面回复中记者看到,院方认为,如果潘女士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西安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