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别部门,长期以来“不作为”“得过且过”的作风依然有着一定生存空间。省政协委员宋玉庆建议,应对“懒政”现象进行问责,通过建立机制,加强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宋 玉庆表示,“懒政”表现形式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显性的来说,譬如一些政府部门的窗口单位,简单的事情,不办难办,让群众跑腿伤心;再譬如一些城市主政 者,不思进取,满足于现状,追求所谓“无为而治”,导致地方发展滞后于时代。隐性的“懒政”,则如一些城市在管理过程中,急于求成,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动 不动就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这其实同样是“懒政”,只是“懒”得较为委婉而已。

  宋玉庆的观点,得到了不少委员认同。省政协委员张凯华对记者表示:“目前,有一些部门、一部分工作人员,往往持少办事的态度,或者干脆‘拖字诀’,降低了工作效率,耽误了群众的事情。这一现象应当引起关注。”

  委 员们认为,“懒政”也是一种腐败,应对各种“懒政”现象进行问责。宋玉庆建议,治理“懒政”必须从构建制度和改良选拔机制两方面入手。防止和纠正“懒 政”,应通过建立健全机制,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持久化治庸。除形成长效机制外,还应让群众、媒体获得足够监督权,将体制外的互联网络举报与体制内的官 员考核结合。张凯华则表示,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应着力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要对政府部门办事的过程、效率和工作量等,进行依法考 核,制定量化指标,做到依法依规,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本报记者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