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月22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暂未入账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单。
具体内容如下: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市住建局等部门《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市建发〔2020〕94)等文件精神,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暂未入账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信息通告如下:
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暂未入账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单
碑林区
莲湖区
雁塔区
未央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曲江新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城区
长安区
灞桥区
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市民在租房过程中如发现住房租赁企业存在应当将交易资金缴存至监管账号但未缴存的,可向区县住建部门投诉,区县住建部门调查属实后将根据《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信用扣分。提醒广大市民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可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选择开设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开展资金监管业务的企业,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时选择接受租赁资金监管,有效防范住房租赁风险。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