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妍)1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我省将评选出680名中小学教学能手。全省中小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及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均可参与。举办特殊教育的职业院校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不再参评。

  教学能手津贴向乡村教师倾斜。被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乡村教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

  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可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和答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评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教师可通过自愿申报、组织审核同意后,建立陕西省中小学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一次性奖励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

  各级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并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

  教学能手从乡村学校流入城区学校的,其享受的教学能手津贴应做相应调整。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将取消教学能手称号和相关政府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贫困地区“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的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省教育厅要求,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等骨干荣誉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市、县要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