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喻涵)“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今年是“醉驾入刑”五周年,昨日,来自省交警总队消息,“醉驾入刑”5年来,全省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30962件。

  值得一提的是,“醉驾入刑”后,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06年5月1日-2011年5月1日,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731起,死亡430人;而2011年5月到2016年5月间,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374起,死亡25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法律实施前五年分别下降48.8%和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