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早上,一名女乘客乘坐西安225路公交车时发现手机丢失,让司机不要开门。着急上班的其他乘客等候了20分钟左右,个别人情绪激动,此事被发布在微博上后,引起市民、网友对无辜乘客有没有义务“陪查”的话题展开热议。
事件 女乘客丢手机全车人“陪查”
5月27日早上8点10分左右,西安巴士公司225路630号公交车驾驶员赵宽新,驾车由丁家桥行驶至南窑头站开门下客时,听到有一女乘客大喊她丢失了手机,让司机不要开门。司机赵宽新立刻关闭车门,未让车厢里的任何一名乘客下车。丢失手机的女士借用司机电话进行报警。
报警后,全车乘客等待了20分钟左右,西安市公安公交分局民警到达失窃现场。等待期间,驾驶员赵宽新一直不停地对乘客们进行解释和安抚,希望大家能够谅解。但是,当时正处于上班时间,乘客们都非常着急,个别乘客的情绪激动。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车内所有乘客进行一一询问和排查,未发现小偷。
此时,“陪查”的乘客们当中,一些人情绪更加激动。公交司机和民警向乘客们再三解释后,丢失手机的女士跟着民警先行去公安公交分局做笔录,驾驶员赵宽新将乘客们全部导乘后车离开后,回公司协助民警调取监控记录。
热议 无辜乘客有无“陪查”义务
昨天上午,网友“西外大崔宁”发微博称,“西安一女子在丁家桥上车时丢了手机,不让225路公交司机开门,早高峰时段全车人在车里无法下车……”跟帖者对于这种做法持两种态度。一种声音认为:“乘客在公交车上丢失财物,怪自己没有看管好,司机不开车门不仅仅耽误自己的时间,还有被当成小偷的嫌疑,对自己的人格和合法权益造成了侵犯。”
另一种声音认为:“大家应该齐心协力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即使当时从车厢里揪不出来小偷,也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威慑,让其在任何一辆公交车上都无法得手、无处藏身。公交司机在这种情况下不开车门,积极协助失主报警,协助警方调查没有错,自称‘陪查’的无辜乘客应该予以理解、配合、帮助。”
态度 全民合力对小偷喊“打”
针对这一情况,西安市公安公交分局六大队教导员陈强说,盗窃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当事人能确认窃贼仍在车厢内并要求前往公安机关处理的,司乘人员有责任协助当事人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并向其他乘客说明情况征得谅解和支持,也可直接开至就近派出所,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被盗人已声明失窃,乘务人员不宜开门下客,但司乘人员要向失窃者声明,由此对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负责。其他乘客应该积极配合司乘人员和公安机关,形成全民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氛围,弘扬社会正义。
梅宁本报记者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