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 (胡志龙 记者 赵生杰)2014年12月11日中午,一名加纳籍女子到高陵县公安局马家湾派出所求助,称自己护照丢失,现只有护照复印件,需派出所给其开具相关证明。

  外事民警经过核查发现:2013年5月24日,该女子从广州白云口岸以商务签证入境,先后在广州、宁波、长沙、西安等地停留。2014年9月20日签证到期后,她没有出境,也未续办任何签证,涉嫌非法居留。目前,该女子已被高陵警方拘留审查,后续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警方提醒:出国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护照,注意签证时限,并及时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非法居留人员可以被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