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骥)8月22日,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西安将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含“小饭桌”)专项检查整治。

  整治重点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等制度落实进行检查;同时,要求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学校食堂(新办证满三个月后)的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覆盖率和公示率达100%;对于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要督促整改,并指导其进行改造,问题严重的坚决停止其餐饮服务,并通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