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教育局:
按市局的规定执行
8日,记者来到碑林区教育局,以高陵区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向该局基础教育科咨询孩子上学问题,工作人员说,这是西安市教育局下发的规定,各区教育局均按此执行,高陵区也在城十区之列,孩子得回户籍所在地上学。记者问为何去年高陵区的还在外来务工人员行列,为何今年被排除在外?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为了鼓励回乡就业、回乡生活……
贴在碑林区教育局办公楼外的《碑林区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知》有这样的内容:由于近年来随迁子女剧增,我区部分学校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居住在周围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为科学合理地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依据市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社保优先”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一、进城务工人员界定:1、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人员;2、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安东街小学门口贴的招生通知内也对学区内外来务工人员有相同的界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来校登记的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2日。该校距钱先生的住所只有二三百米。
距钱先生家不远的另一所小学——太乙路小学门上贴的公告中对进城务工人员有着同样的界定外,还详细列出这些区域(碑林、新城、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长安、阎良、高陵、临潼、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西安市教育局官网上
未找到相关文件
而记者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上只查到一份题为《西安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文件,其中有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为: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实施“四证审核”政策制度。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这份2015年的文件中对主城区的划定为: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记者没有在该官网上查到2016年的相关文件。不过,在未央区教育局官网上,记者查到了未教发〔2016〕94号文件,上面有这样的内容“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确保我区2016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6〕26号)要求,在进一步总结我区2015年义务段入学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我区2016年义务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中表示,本市户籍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的其他三个县(周至县、户县和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就近入学。
在碑林区教育局楼道,记者遇到一位家长,他是咸阳人,在碑林区买了房子,现在孩子要上一年级,但因为工作单位不在碑林区,所以正在补充一些手续。可能还是担心儿子上学的事,这位家长满脸是汗。相对于钱先生,这位家长是幸运的,因为对西安来讲,他是咸阳的,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务工的人员”。记者 白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