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五一”“端午”将至,整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今天(4月30日)从安康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安康市已将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化保局”)原局长陈庆等人违规接待、购买土特产问题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向社会通报。
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换届风气,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要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决纠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以良好作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这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如下:
一、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化保局”)原局长陈庆等人违规接待、购买土特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从核查发现问题线索中查实,2013年9月至2018年7月,时任化保局局长陈庆(正县级)安排局防火办主任龙大学等人,累计套取项目工程款60.7万元设立“小金库”并将资金用于违规接待、购买土特产等开支。2020年下半年,陈庆(2019年6月退休)、龙大学(现任化保局总工程师,副县级)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一并受到相应处理。
二、汉滨区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王会芝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从审查调查发现问题线索中查实,2018年1月,汉滨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第二考核组对瀛湖镇考核时,组长王会芝(时任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违规收受镇长李兴春用公款赠送的现金5000元,副组长张远明(时任区委政法委政工室主任)违规收受李兴春用公款赠送的现金3000元。2020年下半年,王会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兴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岚皋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叶文玉、花里法庭庭长叶志江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从检举控告发现问题线索中查实,2017年11月,时任岚皋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叶文玉、执行局员额法官叶志江(任县法院花里法庭庭长)在公务活动中,赊购土特产赠送他人并商议由叶志江待后“找人”结账。2018年10月,叶志江在主办一执行案时,让一当事人支付了以上赊购款项,并在商家预存现金备用,叶文玉知晓却不制止。2020年12月,县纪委监委对叶文玉予以诫勉谈话;叶志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一并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
四、旬阳县市场监管局干部杜世强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中查实,2020年9月,杜世强在办理群众投诉一企业销售的瓶装酒斤量不足案件时,违规接受该企业宴请,造成不良影响。杜世强在办理该案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