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扬)11月11日,省招办就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发出通知,根据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除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外,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陕西省户籍人员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考生,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的考生,通知分了四种情况。一是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二是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是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四是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