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伟赵明张维)昨日,来自省扶贫办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我省日前出台了加强管理激励的《意见》。

  管理考核对象为省、市、县、乡4级选派的在册在岗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将采取定期选派轮换,原则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为2年,联户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为1年。每年12月底前确定人员,次年1、2月进行期满压茬轮换。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乡(镇、街)党(工)委批准,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重新选派。

  《意见》规定,将实施分级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在激励保障上,省、市、县三级财政将按照第一书记每年1万元、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

  生活补助上,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由乡(镇、街)党(工)委根据考勤情况,做出书面证明,在选派单位报销。年度考核优秀的,由选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考核不称职的,由选派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

  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足额发放。省上每年年底评选100名全省优秀第一书记、100个优秀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进行宣传表彰并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