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2月25号下午五点左右,西安高陵区的吕女士骑电动车接5岁的女儿佳佳回家,路上有几名环卫工正清洁路面。因为路面湿滑,吕女士和女儿一不小心滑倒在地上,母女俩当时起来后并没有觉察什么,但回到家后,却发现情况不对。

  一大早记者在医院见母女俩,她告诉记者,当天孩子一路上喊腿疼,自己也感觉腿上有点疼。她以为是摔疼了,就没在意。回到家,吕女士给孩子脱下被弄湿的裤子才发现,孩子臀部,右大腿出现大面积红肿,有的地方已经发黑,自己的右腿也出现红肿。随后,她立即带着孩子来到医院,经诊断是被火碱烧伤,必须住院治疗,医生检查后说,佳佳是深二度烧伤,烧伤面积8%,吕女士浅二度烧伤,烧伤面积4%。吕女士说,这件事让她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在场的清洁工不告诉她们水里有火碱,会腐蚀皮肤。

  吕女士:我跟娃从这过的时候,这么严重的化学成分在里边,为啥在那不放牌子,那四个清洁工说,今天这块已经摔倒好几个了,刚才还把个老太太摔倒了,就算是大冬天,你说赶紧脱,这里面有化学成分会腐蚀皮肤,街道上我都会给娃把裤子脱了,没有一个人给我说。

  目前,母女二人都还在医院进行治疗,今天(3月1日)早上十一点,高陵区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看望受伤的母女,同时对吕女士的疑问作出了答复。

  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站副站长江同军:这个清洗路面的时候,我们给环卫工也平时说了,清洗油腻油污的时候,给他们说了不让行人走这块,有的环卫工是你当时给他说 (他们)年龄也大了,也记不住这些事情,没有及时阻止,当时听说这个事以后,我及时赶到现场,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听说人家把孩子带走了。当时想着没事,不是当时,他给我说了,不是说没事,我当时找了,找了然后赶快处理后续处理么对不?但是没找到。

  江同军说,由于清理的那条街上有很多摆摊卖小吃的,所以路面的油渍很难清理,他们也想了很多办法,但清洁效果都不明显,而火碱的清洁效果很好,但没有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文强:路面的管护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个警示标识,尽到一个安全提示的义务,摔倒以后应该有一个及时告知的义务,就是这个火碱具有腐蚀性,这两点道路的清洗部门都没有做。

  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环卫站副站长江同军:下一步研究讨论,尽量找到没有危害的产品清洗路面,今天我们到医院看望病人,今天给病人账上打了一万块钱,我们协商把这个事情解决圆满。

  记者随后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目前西安市清洁路面主要用的是洗衣粉,而火碱一般只应急用于一些重度油污的清理,不提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