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马倩娜)去年12月14日晚上八点多钟,渭南市华县公安局接到了群众报警称,在华县高塘镇的一户人家里发生了一起打架事件。

  当华县警方赶到案发现场这户人家后,发现这处院子的地面上躺着一名蒙着被子的女子,而这名女子头部旁边有一大片殷红的血迹。

  经过技术人员确认,这名女子被人用刀刺及心脏,已经死亡。

  经过了解得知,这名死去的女子是只有21岁的王某,而王某的父亲也被人用刀捅伤,已经送往当地医院急救,经过办案民警走访后了解到,行凶者名叫郭飞,他和死者一家非常熟悉。

  案发后第二天,郭飞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自首,那么郭飞究竟为什么要捅死只有21岁的女孩王某呢?

  郭飞说,当时他一进到王家的大门,双方就开始发生争执和打斗,随后郭飞用刀捅死了21岁的女孩王某,王某的父亲也被郭飞捅成重伤,那郭飞和这父女俩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他们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矛盾呢?

  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被告人郭飞讲述了这样一段让人唏嘘不已的爱情故事。

  原来,这个被他杀害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郭飞的“妻子”,被他捅成重伤的是人是他的岳父。

  1992年出生的郭飞和小他一岁的王某同住在一个镇子里,两个人从小就是同学,在很多村民的眼里这两个人是非常完美的一对。

  在郭飞21岁那年,尽管他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但是双方家长按照农村的习俗给这一对年轻人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结婚几个月之后,这对新人便开始自食其力外出打工了。

  不过郭飞觉得,他们两人的结合却没有别人看到的那样幸福。

  据了解,郭飞怀疑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人有一些交集,于是他对自己的妻子开始充满了戒心,两人在外地打工期间,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仅仅外出打工几个月时间后,这对年轻人便回到了家里,开始了真正的分居生活。

  打工回来之后,郭飞居住在自己家里,而他的妻子王某也回了娘家,两个人基本上就不再见面。

  双方的家长看到两个孩子闹成这个局面,他们也同意解除孩子们的婚约,但是却在婚约财产的支付上发生了一些分歧。

  就在郭飞和妻子离婚的事宜还在商量的过程中,此时的郭飞却有些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2014年12月14日,他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来到了妻子王某的家里。他说,自己只是想要吓唬一下妻子。

  然而谁也没想到,郭飞所说的吓唬竟成了妻子人生最后的终点,当郭飞进到妻子家里之后,两人随即言语上发生了冲突,随后郭飞的妻子和岳父一起和郭飞打成一团,而此时的郭飞则掏出了自己随身所带的匕首。

  在漆黑的农家院里,郭飞向这对父女俩挥舞着手中的匕首,他说自己当时也没有觉察到是否捅伤了人,随后便骑着摩托车返回到家里,将那把匕首放到家里之后便打车来到了西安。

  案发后第二天,当他得知自己的妻子当场被他捅死,岳父被捅成重伤之后,他随即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自首。而公诉机关也已故意伤害罪,将其起诉。

  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飞作出了一审判决。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飞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郭飞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本案系家庭婚姻矛盾引起,被告人郭飞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对被告人郭飞从轻处罚,被告人郭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