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汉中一男子家庭暴力重伤妻子 获刑两年十个月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两口子在一起生活,免不了磕磕碰碰。发生激烈矛盾后,往往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好。可汉中有一名男子,因为家庭矛盾和妻子发生冲突,竟然用板凳砸中妻子的面部,造成严重伤害。

  今年6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周某和石某是夫妻关系,案发当天两人因琐事争吵并发生撕扯,后来石某被送到医院。警方调查后认定,石某的伤是丈夫周某造成的。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 张娜:周某因为琐事和妻子发生口角,进而用凳子击打妻子的头面部,致使妻子受伤。

  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周某用板凳击打妻子石某面部,造成右眼塌陷,达到重伤二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随后,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周某,并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熊伟:如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致人重伤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他这个故意伤害的行为,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已经远远超出一般家庭成员,发生争执后相互厮打的范围了。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伤害妻子的事实成立,考虑到周某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又能积极救治妻子,主观恶性不大,可以从轻处理。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郑波: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近年来,家庭暴力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每年的11月25号被确定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而我国也加大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庭内部的事情。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 张娜:一般的家暴可能会有,妇联、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但是这种家暴行为,升级到故意伤害,造成严重的后果,就是轻伤以上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面对家暴究竟如何应对? 《反家暴法》将提供法律震慑

  在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家庭暴力的看法仍然停留在家务事的程度。面对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应对呢?

  记者在西安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很多人认为对家庭暴力还是应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西安市民:我觉得还是要报警,或者是请求一些妇联机构之类的,必须要维护自己,因为我觉得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没办法制止。

  西安市民:如果家庭,你自己解决不了的话,就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有的人,我感觉家庭矛盾可能比较深,并且自己不好解决

  西安市民:我肯定会捍卫自己的权利,让家暴远离我们身边的人。

  记者:具体来说怎么办?

  西安市民:找相关部门,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西安市民:没有打过媳妇,我一看就是被打的样子。

  西安市民:一般都是老婆打我,一般的话,老婆生气了,会用鞋子打我,我都很接受,从来没有还过手。因为我老家四川的,成都那边的,都耙耳朵嘛,我也是一个吧

  2013年10月,全国妇联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为什么会出现家庭暴力呢?陕西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林海君认为,家庭暴力一部分来自封建思想残留,其次跟一些人的成长过程也有关系。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权益部部长 林海君:他们法制观念意识也比较淡薄,觉得这是我的家务事,打我自己的老婆这是我自己的事,别人没有理由去干涉,可能也有相对的工作压力,可能就是工作上受了气了,回来就向妻子发泄,他的压力要转嫁。

  在陕西省妇女联合会的官方网站上有一个在线调查,问题是你在遭遇家庭暴力时首先会选择什么?结果显示:打110报警最多,其次就是找妇联和社区组织投诉。但现实的情况是,让警方和妇联组织介入就意味着家暴这件事会被家庭之外的人知道。对于很多经济并不独立,又要被传统婚姻观念和孩子抚养等问题困扰的妇女而言,这虽然能够及时制止暴力。但家庭关系能否就此好转很难说。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 主任科员 靳倩倩:妇女可能受的家庭暴力次数比较多,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要把这个事情扩大化,她可能已经不顾那么多了。所以她给110打电话,给我们妇联打电话,她就希望我们去介入,她可能没有想到离婚这一步,但她希望有组织给她协调,还是要震慑男方,让她回归家庭。

  今年8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这部法律如果顺利出台,在预防和抑制家庭暴力事件上将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权益部部长 林海君:从法律的层面,我们希望能有一部法律,对它(家庭暴力)的形式内容来进行一个全面的界定,从这个角度遏制住家庭暴力,对施暴者从法制的角度给他们以震慑。

  (编辑: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