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就西安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门店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对抗执法、暴力抗法等问题,对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运营经理进行了约谈。

  三部门约谈叁宝烤肉相关负责人

  昨天10时开始的约谈会上,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卫华对叁宝烤肉近几年存在的对抗执法、暴力抗法、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通报,宣读了陕西省、西安市有关城市占道经营管理的政策法规,并对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下一步经营管理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叁宝烤肉店要严格遵守陕西省、西安市关于餐饮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加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维护经营场所及周边市容环境干净整洁。要服从、配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加强员工法制教育,严禁出现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行业治乱专项工作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自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要证照齐全、规范经营,学法懂法、服从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监管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约谈会上,西安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针对约谈问题说,“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就我公司违反城市管理规定,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妨碍公务等问题进行了约谈。作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我对今天约谈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并将积极整改。”

  叁宝烤肉先后5次对抗执法暴力抗法

  通报称,西安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先后开店共计48家,现正在营业的47家,分布在全市10个区、开发区,其中新城区1家、碑林区6家、莲湖区4家、雁塔区16家、未央区5家、长安区3家、临潼区2家、高新区5家、经开区2家、曲江新区3家。截至目前,47家正在经营的叁宝烤肉店从业人员共计663人,营业时间集中在15:00至次日凌晨4:00之间。从2010年以来发生对抗执法、暴力抗法事件5起。

  2010年3月左右

  雁塔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叁宝烤肉店员工在电子正街圣都大厦前违规设置宣传点招揽生意,执法取缔过程中,公然抢夺暂扣物品,一名执法人员还被该店员工猛击两拳,存在暴力抗法的情况。

  2018年7月

  长安区城管局在全市开展百日整治占道出店经营活动中,发现辖区樱花二路茅坡新城楼下叁宝烤肉店存在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查处过程中,叁宝烤肉店工作人员与执法检查人员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

  2018年7月

  雁塔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长安西路与长延堡路(原通邮路)十字西北角叁宝烤肉店外值守期间,该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5-10人,对值守执法人员进行语言威胁,公然对抗执法,强行出店占道经营,驱离执法人员。

  2018年8月30日晚

  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在开展夜市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时,发现高新六路米罗蓝山小区楼下叁宝烤肉店存在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清单》时,该店负责人拒不配合,用污言秽语辱骂执法人员且拒不签收,态度恶劣并用肘部将1名执法队员击倒在地,致执法人员腰部及胳膊受伤。该店负责人伙同多名店员暴力抗法发生后,被公安民警强行带回调查处理,并依法对该店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理。城管高新分局因此专门约谈叁宝烤肉店总店副总经理并予以告诫,要求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工作,后叁宝烤肉店日常出店占道经营情况有所好转。

  2019年5月20日

  城管曲江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春临三路中海城小区叁宝烤肉店存在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下达法律文书时,该店负责人态度恶劣,当场撕毁法律文书,抗拒执法。

  另外,从2016年3月至今,叁宝烤肉店出店占道经营被行政处罚的案例达16起,涉及碑林区、雁塔区、莲湖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等。其中,2017年10月27日,莲湖区城管局对西关八佳路叁宝烤肉店占道堆放物料行为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2016年12月5日,雁塔区城管局对电子正街唐家村口叁宝烤肉店违规用煤行为处罚3000元;2019年2月22日,雁塔区城管局对电子正街唐园小区唐园叁宝烤肉店南侧违建和存在占道(出店)经营行为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其中违建处罚3000元,出店占道经营处罚2000元)。

  所有商户应合法经营别以身试法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卫华在通报情况时说,在对叁宝烤肉以上行为处罚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给予定性处理:

  一、《陕西省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店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二、《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搭建棚亭及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三、《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四、《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承包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责任单位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搭建棚亭及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六、《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1。使用清洁能源; 2。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 3。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4。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 5。定期对油烟和异味处理装置等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 6。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七、《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未按照规定设置餐饮服务业或者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本次约谈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要求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如有懈怠、拖延或恶意阻挠甚至暴力抗法,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认真履职,严肃问责。同时提醒所有经营者严格执行以上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不要抱着任何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叁宝烤肉执行董事承诺守法经营

  对此,西安叁宝烤肉执行董事、总经理代表叁宝烤肉餐饮有限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有店面将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积极服从配合职能部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做文明商户,诚信经营,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自觉维护好门前卫生、门前绿化及门前环境秩序。

  不违规出店占道经营,不在店外及人行道摆放桌椅、炉灶等经营工具和物品,不在店外进行烧烤或“骑墙烧烤”、择菜等作业。不违章搭建棚亭,不租用违章建筑开店。落实“治污减霾”措施,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做到定期维护;自觉使用清洁燃料,坚决不违规使用非清洁燃料烧烤,维护好大气环境质量。

  不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引导顾客文明就餐,不猜拳行令、不大声喧哗释放超标生活噪音。未经审批,不在店外进行咨询宣传、商业促销等活动;不在店外设置悬挂各类横幅条幅等软质宣传品。引导顾客自觉将车辆停车入位、整齐有序,不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占压盲道,保持人行道通行畅通。

  以上承诺,我公司全体员工将严格遵守,坚决执行。若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从重处罚。

  首席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杨裕康 安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