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一起人数众多的涉黑团伙案件。该案由西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伪证罪移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多名辩护律师排队进入法庭。公诉人仅宣读起诉书就用了一个多小时。

  据公诉人指控:2004年起,朱某纠集多人开始在周至县、户县、长安区等地开设赌场,以“抽水”、放高利贷等方式牟取非法经济利益。2004至2013年间,为扩张势力范围,朱某先后笼络近20人,逐步形成了以朱某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在2004年至2013年长达数年时间里,通过开设赌场、承揽工程以及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除供组织日常开支外,部分用于修建度假山庄、提供作案经费、作案车辆、作案工具、为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摆平事端等以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暴力追讨赌债,肆意伤害他人,强取他人财物,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影响。

  据指控,在朱某的组织领导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进行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因为被告人数众多,预计该案将连续3天开庭。

  本报记者谢斌